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保障黄河安澜、服务民族复兴再立新功
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在山西吕梁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沿黄九省区法院加强司法协作,助推环境问题整治,促进生态保护修复,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军要求,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特别是黄河流域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发展和安全、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等重大关系问题,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保障黄河安澜、服务民族复兴再立新功。
张军强调,人民法院要坚持守正创新,增强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水平,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出席会议并讲话表示,黄河保护法是继长江保护法之后的又一部流域保护法。黄河流域各级人民法院要把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用力。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服务保障国家大局,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结合黄河流域司法保护特点,丰富完善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司法措施,为保障黄河秀美安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司法服务。
会议期间,黄河流域九省区法院通过并签署《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倡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同志、沿黄九省区及其他流域区域部分法院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代表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会议。(刘哲 仇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