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院的负责人为什么选择深圳作为巡回法庭?未来的去向如何?
[孔祥俊]:谢谢记者朋友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我们巡回法庭的工作。第一巡回法庭设立在广东深圳,我们主要考虑到广东经济发展快、临近港澳、案件类型多。另外,之所以选择深圳,还有一个重大的原因是深圳是最早设立的特区,是改革的前沿、对外开放的窗口,在深圳设立巡回法庭更有利于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更利于探索法院的发展模式。我们关于巡回法庭的定位是未来法院发展的试验田、探路者,同时也是展现我们中国司法良好形象的窗口。
二、在合议庭随机组成的情况下,比如,由民商事法官来审理刑事案件,如何保证案件质量?
[宫邦友]:从最高法院拟于今年2月1日公布实施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看,巡回法庭主要审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仅涉及刑事申诉案件,不是主要的案件类型。另外,在9名主审法官中就有1名是刑事法官,且审判辅助人员中也有不少人具有刑事审判经验,可以保证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
[孔祥俊]:关于这个问题,我再补充一点。我们的主审法官在配备时已经考虑了专业背景。打破或适当打破主审法官的专业限制,不仅不会降低案件办理的质量,而且还有利于拓宽法官的知识面,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从而达到提高办案质量的目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刚刚落户,通过哪些措施实现民告官案件的审理?还有,巡回法庭第一个案件将会是什么案件?
[孙军工]:只要做到依法办案,就能实现公正审判。
[孔祥俊]:有关巡回法庭的司法解释今年2月1日才施行,目前还没有生效,所以我们还没有正式受理案件,因此不能确定第一个案件是什么类型。我们会在正式受理案件后尽快选定一些案件开庭审理,回应社会的关切。
四、巡回法庭在防范司法腐败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孔祥俊]:对于防止司法腐败,我们有一整套的机制措施,主要包括:第一,设立专职的廉政监察员,负责巡回法庭日常的监督工作。第二,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机制。第三,主审法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每两年轮换一次,有利于防止与地方形成利益关系。第四,最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也可以监督巡回法庭的工作,可以受理网上投诉和举报。
五、最高法院审理一审案件,是否与二审终审制相矛盾?
[孔祥俊]:最高法院是终审法院,其作出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只要是根据相关诉讼法规定,应当由最高法院一审审理的案件,最高法院作出的裁判既是一审裁判又是终审裁判,并不违反二审终审制的基本原则。
六、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怎么样能够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怎么样减少诉讼成本?
[孔祥俊]:前几天我看到一则新闻,提到了“家门口的法院”,我觉得这是非常形象的提法。我们把最高人民法院送到了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家门口。把审判重心下移,移到地方去,就地审理案件,是设置巡回法庭的初衷之一,这样人民群众不用奔波劳苦跑到北京去,方便了群众诉讼。此外,我们还会通过到巡回区去巡回开庭、巡回接访等方式,尽可能地减轻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
七、第一巡回法庭审理涉港澳台的民商事案件,对于港澳居民来说有哪些便利?
[孔祥俊]:第一巡回法庭设在深圳,有利于港澳居民到内地诉讼,也有利于促进两地的司法交流和司法互助。